上会前需要进行二次审核,经分管校领导签批意见,法制办审核。
审核后需提交上会(党委常委会/校长办公会)的材料包括:
(一)议题审批表;
(二)议题说明;
(三)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(模板参见附件1);
(四)规范性文件送审稿(已采纳相关意见的文本注释稿);
(五)征求意见、论证等过程中产生的修改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
(模板参见附件2);
(六)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还应提交新旧文件对照表(模板参见附件3);
(七)法制办公室审核意见,若有不同意见,可作出回应说明。
相关模版表格请下载附件。